周荃

:-D

在酒馆里遇到个自称杀手的男人

“我是在孤儿院里见到他的,那会儿他才十来岁,裹着件不合身的棉袄,特别瘦,两颊凹陷得很深,皮肤上裂开大块大块的口子,我把围巾解下来挂到他脖子边,他也不反抗,就翻起一双三白眼直勾勾地盯着我,那个眼神让我想到了狼,好像血流干的最后一刻还会拼力撕咬猎物。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结结巴巴地发出串不连贯的声音,听了好半天我才明白,这男孩姓卜,单一个凡字,叫卜凡。
 
“接走他后我们去镇上的小商铺买水果糖,亮晶晶的包装纸看起来劣质又低俗,我摸了块递过去,他沉默了很久,起先我还以为他就是不爱说话呗,天生的,日子久了我才发现,他根本没法拼出完整的句子,只会些简单的词汇。这意味着我不仅要教他怎么杀人,还要教他怎么说话,有时候我也怀疑,语言对于杀手来讲真的重要吗。
 
“后来他会说话了,口齿清晰,就像从来没有沉默过一样。可我老是会记起他追在我后面含糊不清地叫哥哥、哥哥的样子。
 
“你别看卜凡长得凶巴巴的,其实烧菜可好吃咧。托他的福,每天回家后都有现成的饭菜等我,你可能会觉得管一间廉租房叫家挺滑稽的,也是,三十平嘛,摆两张床就不剩什么了,我自个儿住的时候倒没觉得挤,突然添了个人,满了,连空气都得分着吸。卜凡的床挨着窗户,一到晚上他就扒在窗台边看星星,然后把手枪的零件一个接一个地拆开,又一个接一个地装上,本来应该把眼睛盖住的,但他不肯,非要抬着脑袋看那片黑漆漆的夜空,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究竟看见了什么。
 
“我总想着等等,再等等,可他突然窜得比我还高了,几乎就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老板等不了了,又不是做慈善,哪能白养张嘴呢。
 
“那是卜凡第一次杀人,很顺利,不过溅了些血点子在他脸上。回家后他把风衣扔进垃圾篓里,拿白毛巾一遍遍地揉自己的脸,可不论怎么揉都还能闻见那股腥热,然后他哭了,毫无预兆地伏在我身上啜泣,他说起孤儿院的事情,大概六、七岁的时候有个男孩自杀了,他从来没有和他搭过话,但他看见他从楼顶摔下来,两条胳膊就像翅膀,于是一个死了,一个哑了。
 
“那天过后卜凡再也没有叫过我哥哥,他叫我老岳,也叫我岳明辉,我从不去问为什么,你知道的,不要问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他以为我把他从地狱里带出来了,哪想到又投入另一个地狱,他怨我也理解。
 
“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过着安全幸福的生活,你们从来不了解也不愿意去了解,连结起光与暗的阴影长什么样子,污秽、病态、羸弱、堕落、痛苦,你不了解,并不代表不存在。
 
“卜凡成了我的新搭档后再也没有进过厨房,确实,他的手指应该用来扣动扳机,而不是去沾什么柴米油盐,其实我早就认命了,从我做这行开始,多活一天都是一天的运气,你也看到了,我时常在笑,倒不是有什么好事,就觉得无所谓吧,可当我第一次闻见厨房里飘出的香气时,我还是产生了强烈的想要活下去的愿望。
 
“你问我现在为什么在这里啊,因为我跑了呗。
 
“上一笔单子的目标是个银行职员,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死因是小腹的枪伤,可他刚中枪时还没有死,他瘫倒在地板上呻吟,我却瞥见茶几上摆着一家三口的合照,原来他还有个儿子,十来岁,明晃晃的眼睛,趁我愣神的空当,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年男人居然从腰间摸出枪来对着我们疯狂地射击,垂死挣扎而已,什么都没打到,只有相框砸在地上碎了个稀巴烂。

“听老板说他之前也是个杀手,后来跑了,躲起来过正常日子,可他知道那么多见不得光的事情,哪能说不干就不干了,老板讲这话的时候吐了个烟圈,卜凡坐在一旁发呆,他的眼神变得很沉很沉,像是回到了抱着我哭的那个夜晚。所以我也跑了,我不信命了,我想活下去,昨晚我还梦到了那个男人,他的样子让我想到在伦敦时听过的一句话,The dead looks so dead when he is dead,我终于明白卜凡为什么哭了。

“不聊了,他来接我了,对,就是门口穿丝绒大衣,染着金发的那个,以后再聊吧,如果我还有以后的话。是啊,卜凡和我一块儿跑了,我们现在租了间大房子,尤其是厨房,够我俩在里头跳舞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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