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荃

:-D

带你去跳舞

※只有3563字

※Rapper和研究生的故事

BGM Old Friend

“我没有性取向,我可能喜欢风,喜欢江潮,也可能喜欢暴雨天,喜欢阿司匹林,唯一能确定的是,我最喜欢你。”

 

 

 

 

岳明辉最近的烦恼是新室友太吵了。

 

搬出宿舍的前一个礼拜,他相中了间临江的小公寓,七十来平,窗户正对着广阔的江面,夜里隐约能听见潮汐与风一同涌动。他想也没想地交了定金,然后卯足劲跑去宜家,搬回大堆毫无意义的装饰品。刚开始他还会把收纳盒码齐了放进箱柜,往墙上挂两张仿制的油画,耐心地给龟背竹浇水,可日子久了,他意识到这些毫无意义,就跟那些装饰品一样,这间房子里只有他的活动轨迹,装饰品是冷的、硬的,只能在每个孤独的时刻提醒他大把钞票打了水漂。于是他决定把空出来的客房租给另个人,他不会承认自己害怕孤独,他只会在张贴海报上写:分摊房费。

 

卜凡摁响门铃时岳明辉还在刷牙,他含着满嘴的牙膏泡,趿着拖鞋小跑到门边,透过猫眼盯了一阵——根本看不见脸,这得有多高,他迷迷糊糊地拉开房门,正迎上卜凡探询的目光,两条长眉像铡刀似地压在三白眼上,哗,左边那条还断开半截,好家伙,只差件全员恶人的文化衫了。气势不能输,岳明辉抽出嘴里的牙刷,胳膊环抱,含糊不清地问:“干嘛的?打哪儿来?怎么称呼?”

 

他冷冷地扫了岳明辉一圈,那种眼神让岳明辉想到了赵忠祥老师,想到了《动物世界》,最后才想到草原上的狼,暗中窥伺,一击即中。

 

“您好您好,”对方却突然弯下腰,握紧岳明辉的手及牙刷,送上诚挚的问候,“合租是吧?我,我来,您看行不行,这我身份证、学生证、驾照,资料管够,无不良嗜好……”

 

岳明辉愣了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幼嫩许多,剪着短短的头帘,戴着圆圆的眼镜。他又接过学生证,音乐学院?没准以后能问问他《安魂曲》的后三部分到底是谁写的。

 

“行了行了,进来吧。”岳明辉让开半边身子,露出客套的笑容。

 

卜凡确实没有不良嗜好,他很好,好到让岳明辉手足无措的地步。他擅长烹饪,刚搬进来就把岳明辉买那些花里胡哨的手锅塞进箱底,拿出把可能炼制过九九八十一天油光锃亮的大勺,再配上切金断玉的祖传菜刀,换谁看都是新东方毕业的三好学员。事实上他学的是大提琴,可对莫扎特没什么兴趣,主要是莫扎特不会贯口,这点郭德纲老师就做得比较好,他喜欢相声,但更喜欢说唱。

 

岳明辉刚听说卜凡是Rapper时额上的青筋抖了三抖,脑海中立刻浮现出挥着镶满金戒指的手说“Hey whats up bro”的墨镜男。卜凡的演出结束多是后半夜了,他也不睡觉,就靠在沙发上玩手机,掐准表,在岳明辉起床的前十分钟,他会立刻跑去厨房开火,给岳明辉准备早饭。白吃了好几天的早饭他实在于心不忍,他让卜凡别做了,去研究所的路上买个鸡蛋灌饼随便对付一下就行,然后被卜凡义正严辞地拒绝了,“哥,没事,你知道吗,我通宵蹦迪还能赶早八点的面试。”

 

就在他快怀疑卜凡是不是对他有想法的时候,噪音来了。直接称为噪音也不恰当,毕竟是卜凡饱含心血的艺术创作,他白天去研究所还好,晚上一回家先是顿大鱼大肉招呼,吃得酒足饭饱以后卜凡递来根中华,亲自点火,每次他都感觉自己是行刑前的犯人,狱卒在给他安排最后一顿。如果卜凡不好意思地笑笑,边挠头发边说“哥哥,你休息,我先回房间了”,这意味着他要连上麦克风,打开音箱,进行一些Freestyle或者Drop the beat的活动。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岳明辉,只能坐在电脑前不断反省,责怪自己的胃真是抵不住诱惑。偶尔他也会尝试着去分辨卜凡在唱什么,看见你的嘴唇,就想跟你发生绯闻?听起来比哥德巴赫猜想还复杂。

 

 

入冬前几天迎来了连绵不绝的暴雨,下班后岳明辉杵在研究所门口,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没走的都跟他一样——忘记带伞。他愁眉苦脸地盯着密不透风的黑夜,豆大的雨点沿着房檐砸到他跟前,他滑开手机通讯录,正打算求救时,李振洋举着黑伞走到他跟前,炫耀似地转了圈伞槟,“没带伞吧,老岳。”

 

岳明辉极不情愿地点点头。

 

“来,叫声洋哥,我送你回去。”

 

古人云士可杀不可辱!紧接着肚子发出串咕噜咕噜的叫声。

 

“洋哥。”古人还云大丈夫能屈能伸。

 

直到岳明辉坐上小电驴后座时才幡然醒悟,他犯了什么浑居然敢信李振洋的话,如意算盘打得倒不错:李振洋不放心把小电驴扔研究所,冒雨骑回去也不太可能,干脆搭上岳明辉,让他给自己撑伞。

 

什么叫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卜凡站在公寓的窗户前感到莫名其妙,菜都烧好了两个钟头,又热过好几遍,岳明辉还没回来,这会儿却看到风雨里两个平均身高在一八五以上的男人蜷缩着四肢,摇摇摆摆地在马路上行驶,最吊诡的是后座的黑伞被风掀翻,直愣愣顶在空中,像高举的旗帜,竟然生出几分悲壮的味道。卜凡还没缓过神,门前就出现位身穿白大褂的研究生,顶着湿漉漉的头发,活像哪片乱葬岗来的孤魂野鬼。

 

“这……这,这,咋啦,哥,不是……”

 

“别这了那了,让我进去。”

 

岳明辉的眼镜片上沾满水渍,白袍紧贴住身体,晕出条鱼骨一样的脊椎,两条湿濡的长腿就像鱼尾,他浑身都像初出海域的人鱼。卜凡愣愣地站在门口,眼神飘忽不定,手也不知道该往哪放。

 

“凡子,”岳明辉脱下白袍,“拿块干毛巾给我。”

 

“哦哦哦,好,等着。”

 

卜凡忙不迭地逃走了,他满脑子都是白袍,还有底下那件沾满水的条纹衬衫,白皙的皮肤跟蓝色的布料在他眼前来回晃动,他拍拍脸,抓起镜子前的毛巾。“凡子,快点儿,哥哥要冻死了。”岳明辉嚎了一嗓子。

 

“来啦,我给你擦擦头发吧。”

 

岳明辉说成,反正我看不清,然后把两条胳膊架在卜凡的肩膀上,弓着腰,那条脊椎愈发明显,卜凡的手指接触到冰凉的发丝时抖了抖,先擦额发,再揉天灵盖,然后是后脑勺,纤长的脖颈上有层细细的绒毛,像天鹅弯曲的样子,他细心妥帖地擦拭着,思绪却不知道飘向了哪里。

 

岳明辉一抬头就撞上卜凡失神的眼睛,他晚上好像有演出,挂着条大金链子,红色的墨镜推到寸头上,却没有一点戾气,那双粗粝的手掌传来温柔的力度,贴合着他的身体。

 

“可以了……”岳明辉尴尬地抽出卜凡的怀抱,“去吃饭吧,菜都快凉了。”

 

“哥,下回还有事就叫我吧,我可以帮你。”

 

岳明辉喝了口姜汤,不敢抬眼,闷闷地说好。

 

 

吃完饭他头痛得厉害,也难得卜凡没有Freestyle,他陪岳明辉看了会儿电视,就出门去LiveHouse演出了。捱到后半夜时他迷迷糊糊地醒来,裹着毛毯发抖,像被焚天离地的大火包围,直叫人心慌。他暗暗发誓明天一定要偷走李振洋的电瓶,让他无车可骑,这样想着头痛的感觉更加强烈,他干咳了几声,下意识地摸向床头柜时居然摸到只保温杯,他挣扎着坐直身子,也没多想这保温杯从何而来,一口气喝光了热水,然后摸黑穿上外套,他想去医院打一针,再不济也得找点退烧药吃,不然明天没法工作,更没法偷李振洋的电瓶。

 

自从卜凡搬来后公寓都是他在收拾,岳明辉也不知道药摆在哪里,其实就算卜凡不收拾,照他丢三落四的毛病,也未必找得到。他晕晕沉沉地掏出手机,摁出卜凡的号码。

 

“喂,哥哥,怎么了?”

 

接通的速度比他预想要快很多,怎么回事,Rapper在工作时间还能讲电话。

 

“退烧药呢……在哪?我好像发烧了。”

 

“发烧了?我出门的时候你不还好好的吗?退烧药……对,在电视柜底下第二个抽屉里,你先别挂电话,你去找找,白色盒子,看到了吗,体温计就在旁边,你量一下……”

 

岳明辉迷迷糊糊地瘫坐在地板上,手里捏着药盒,后面的话听不太清楚了,卜凡好像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怎么回事,做Rapper还挺轻松,居然能早退。

 

他再次醒来时是凌晨五点,出了一身汗,睡衣湿答答地黏在皮肤上,他揉了揉发痛的额角,掀开棉被和毛毯,这才发现卜凡正趴在床边打盹。记忆像条小蛇倏地钻进脑内,他记得卜凡慌慌张张地推开门,搂着他喂下退烧药,还有每隔半小时就响的闹铃——比掐着表给他做早饭更加精确——提醒卜凡注意观察体温的变化。

 

卜凡的呼吸均匀而沉稳,岳明辉轻轻凑到他跟前,鬼使神差似地,亲了亲他手背上突起的青筋,然后迅速钻进被窝,他自然没注意到卜凡颤动的睫毛,以及止不住上扬的唇角。

 

 

岳明辉请假在家里休息的那几天,打算亲自下厨报答卜凡,他扬起眉毛,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又不忍拂了对方的好意,眼见厨房都快被点着了,卜凡在客厅里坐立难安,直到一股烧焦的气味传来,他终于忍不住给岳明辉拎出了厨房。

 

“哥,油只放那么点肯定会糊啊,”卜凡叹口气,“还研究生呢,我寻思着你们尽研究些五五六六七七八八花里胡哨的东西了,没用,最后还不得靠本科生。”

 

“不是,你听我解释,我倒油之前有很多想法,油量这不是一概而论的问题,就比方说做实验,你看这个试剂吧……”

 

“你明晚来看我演出吗?”卜凡连忙打断他的论述。

 

“啥?”

 

这不是岳明辉第一次在LiveHouse看演出,大三的某段时间他迷上了摇滚,看过不少独立乐团的巡演,甚至包括死亡金属,酒劲上来了就摇头晃脑,完事后脖子酸了俩礼拜,他深感年纪大了,后颈不保,于是义不容辞地加入后摇队伍,场场罚站。不过看说唱的现场倒是第一次,出门前他特意换上连帽衫和牛仔裤,把头发在脑后扎起条小辫,可刚检票入场——他还是低估了现场的气氛,不管怎么看,自己都有些……商务。

 

他站在中间的位置,不算差但也不太好,卜凡出来的时候他跟观众一起昂着脑袋,看红蓝色的光束交替打进他深陷的眼窝,卜凡跟平时没多大区别,又好像有很大区别,他说不上这细微的差异何在,可能是他看起来太坚硬了,远不如他们独处时温柔,麦克风抵着他饱满的嘴唇,像在亲吻一朵金属的花,当气氛推向高潮时,岳明辉忍不住随着人群尖叫,为舞台上的年轻Rapper呐喊。

 

“接下来这首歌是我最想说的话,我准备了好久,”卜凡顿了顿,“你听完就明白了。”

 

卜凡的视线穿过乌泱泱的人海,准确无误地落到岳明辉身上,眼神交汇时他轻而浅的笑了。

 

“我穿过暴风般的掌声,向你街区狂奔,司机麻烦再快点,趁着绿灯没变黄灯,我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感觉却不陌生。

 

“我看你第一眼的感觉就像Old friend.

 

“Love is a 火坑,You and me 像锁针,铐住我,抱紧我,Wont you be my boyfriend?”

 

岳明辉边说不好意思麻烦让一让,边挤开紧密的人群向舞台走去,说唱好像也挺好是不是?比枯燥的哥德巴赫猜想要好百倍,起码在这刻他的心被填得鼓鼓囊囊,那些孤独和寂寞烟消云散,Rapper蹲到舞台边沿冲底下挥手,他吃力地仰望着他,像在仰望一颗只属于他的星辰。

 

“Hey bro,”卜凡拿开话筒,颤抖的声线淹没在一波接一波的声浪里,“你的性取向是?”

 

岳明辉却若无其事地接过他的话筒,“我没有性取向,我可能喜欢风,喜欢江潮,也可能喜欢暴雨天,喜欢阿司匹林,唯一能确定的是,我最喜欢你。”

 

 

END

 

*文中歌词出自马思唯的《Old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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